诺贝尔的理想主义

Barack Obama 奥巴马总统快要被瑞典人捧杀了,一项诺贝尔和平奖的殊荣,变成了中国“文革”中批斗会上的高帽,引来了全世界的口诛笔伐。尽管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他假公济私,去瑞典暗渡陈仓,但是既然你得到了不该得的东西,大家还是要怪罪于你。也没什么好愤怒的,那么大家都来冷嘲热讽吧,让它成为最具娱乐价值的消息。

每年此时都有些黯然神伤的中国媒体,也趁机笑逐颜开起来。有人忍不住新账旧账一起算,大喊“诺贝尔奖都是闹剧!”顺着杆子爬上去一看,文学奖、经济学奖都不那么正点,中国人终于可以大大方方地谈论其“不能服众”,欧洲人获奖就是“欧洲中心主义”,美国人获奖就是“势利眼”。甚至有华裔获奖的物理学奖,也很让人不爽,为什么不早一点来?那都是什么时候的成就了?可见其多么落后于时代。我当然希望高锟先生身体更健康的时候就听到获奖的消息,但有时候又恍然觉得杨振宁先生晚点获奖也许更好。

奥巴马总统到底为什么“倒霉”?诺委会给出的理由的确有些空洞:“领导世界者的言行应以多数人共享的价值和认知为本,奥巴马的外交政策正根植于此”,他“对加强国际关系和民族合作作出了非凡的努力”,“为国际政治带来了新的气象”,“让人们期望更美好的未来”。笑过之后,也不妨想一想这些话里的正经意思。

在我看来,如果说以前的诺贝尔和平奖是严肃的,那么这也次也并没有开玩笑,而且在精神气质上一脉相承,那就是高举人类的理想主义大旗。这一次的问题是,这个旗子举得太高了一点,几乎着不了地。一个眼睛只盯着地面,而从来不曾抬头望天的人,当然只会发现旗杆没有插稳,而不知道旗帜依然在飘扬。

诺奖的理想主义情怀,在诺贝尔的遗嘱里就有了充分的体现。除了在文学奖中明确提出“创作出有理想主义倾向的最杰出作品”之外,还以普世关怀为信念,指出“对于授奖候选人的国籍丝毫不予考虑,不管他是不是斯堪的纳维亚人,只要他值得,就应该授予奖金”。此后一百余年来,诺委会在评选中始终坚持了这个原则。

有人会说,在改革开放以前,中国人都是理想主义者,被理想主义害苦了,变成了凌空蹈虚的民族,所以后来才要“摸着石头过河”。对此我有不同的看法。也许那时候“理想”和“主义”这两个词都用得无比频繁,空气中也的确漂浮着一些理想主义气息,但是拿诺贝尔奖提倡的理想主义标准来看,中国人还真算不上什么理想主义者。理想主义者要有独立的思考能力,要能够百折不挠地坚持自己的主张,要有饱满的人道主义精神。那时候的大多数中国人,对领袖盲目崇拜,毫无独立见解,更缺乏坚持抗争的勇气,以阶级斗争为名勾心斗角,那叫什么理想主义?

诺委会对于奥巴马的评价,其实是对上世纪初威尔逊总统倡导的国际关系中的理想主义的持续肯定。被称为威尔逊主义的国际秩序构想,既不是中国当年喊打喊杀的反帝模式,也不是如今自以为悟道了的“只有永远的利益”认知,而是以人道和法律为基础。尽管威尔逊总统成功倡导了国际联盟(也就是联合国的前身)的成立,但是他一直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国内民众嫌他吃里扒外,结果导致了他所在的民主党被选民抛弃。下野后落落寡欢中,威尔逊总统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

中国媒体对于诺贝尔文学奖的报道更加奇怪。由于当年被政治裹挟遭受了巨大的侮辱与伤害,作家们至今心有余悸,未敢直面伤痕,政治就成了文学的敌人。报道中一句“与政治有关”,就构成对获奖者赫塔•米勒的否定。随后,就有无数“跨文化背景”之类的技术分析见诸报端。其实,关于她的获奖理由,诺委会说得十分明白:“以诗歌的凝练和散文的率直,描写了被剥夺者的生活。”很多中国作家只想看到与世无争的“纯文学”,拒绝理解面对强权的抗争式写作对于文学的理想主义的意义。

我们可以嘲笑奥巴马获奖,也可以不在乎全部诺奖,但是不应该背对着寄予人类美好梦想的理想主义怪笑。尤其不应该既不懂得什么叫理想主义,还以为早被自己玩腻了。

[诺奖的理想主义 长平 @ 2009-10-19 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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